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2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证券监管系统各单位同步在各地开展相关活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倡议书》;上交所还与资产管理机构、高校等66家机构共同发布了《资本市场价值投资与长期投资倡议》。这一系列行动体现了在注册制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倡导价值投资的主旋律。

特别是2021年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对欺诈投资者、侵犯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使投资者保护制度的红线更实。在新形势下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为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堤坝,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严格执法。以强有力的常态监管、行政执法、刑事民事执法,惩治发行欺诈、市场操纵、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行为,是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本。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成立了最高检派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与制约,强化对办案的指导。今年4月29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自5月15日起施行。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处罚裁量、刑事移送等制度机制安排,坚持全覆盖执法、全链条追责,协同各级司法机关共同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信息对称水平。信息对称是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基础环节。投资者及时获得全面、准确、有效的信息,才能做到科学、理性决策。为此,要不断加强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水平。

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尤其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应通过投资者说明会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将主要经营信息和重大事项、行业信息等传递给投资者。要保证沟通渠道畅通,信息披露及时,遇到重大问题时快速处置和沟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要向投资者揭示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产品的风险,做到“把合适的投资产品卖给投资者”,防止信息错配、产品错配,防止误导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基金等专业机构不当披露信息或误导投资者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罚,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投资者多元化救助措施。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已突破2亿,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达到90%以上。守护好他们的“钱袋子”,既要靠完善市场制度、严格监管和执法、加强投资者教育,也要完善相关救助措施。

普通投资者遇到侵权行为,首先要“话有处说,冤有处诉”。证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资者保护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要根据各自特点优势,健全和增强中小投资者投诉接待能力。要完善机制,强化信息透明度,建立投诉一站到底机制。让投资者在维权、行权过程中提高理性投资、长线投资的理念和能力。

投资者依法维权、依法行权、依法参与市场竞争,是市场保持活力、增强理性的重要基础。这条路还面临很多挑战。要构建起投资者保护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立体化的制度体系,通过行政监管、民事刑事处罚、投资者维权等渠道,让违法违规主体受到惩罚。这样,投资者保护制度的红线才能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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