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一男子胡小明被自己在“陌陌”交友软件上认识的网友赵莉莉告上了法庭。赵莉莉称,胡小明用喇叭叫喊传播不实言论,实施了极度侮辱其名誉的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巢湖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贴照片喊喇叭 引发名誉权官司

2021年,胡小明和赵莉莉在网上交友平台相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开始合租居住。两人合租期间,赵莉莉向胡小明借款8000元,并向胡小明出具了一张借条。

后双方因其他矛盾分手,胡小明便带人到赵莉莉的老家,将赵莉莉的身份证照片放大张贴于车上,用大喇叭反复叫喊污蔑赵莉莉名誉的言论,并在“陌陌”上再次发布侮辱赵莉莉的动态,同时贴出赵莉莉的身份证照片。赵莉莉不堪其扰只得报警,经警方介入,胡小明才删除了自己在“陌陌”上发表的不当言论。

赵莉莉将胡小明起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虽有债务纠纷 但不该毁人名誉

承办法官赵玲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赵莉莉和胡小明之间虽有债务纠纷,但胡小明通过在原告家乡用喇叭反复喊话诋毁原告,在陌陌软件上发表对原告的侮辱、诋毁性言论,且附有原告的身份证照片,已明显超出索要借款的合理限度,具有贬低原告名誉的意思表示,势必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

胡小明的上述不当言论分别发布于原告家乡和陌陌软件,具有易传播性和一定影响力,在一定范围内给原告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现赵莉莉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陌陌平台中的不当言论已删除,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影响范围酌情确定被告为原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具体方式为:在原告家乡当地村委会张贴道歉声明,在陌陌平台发布道歉声明。

造成精神损失 法院判赔1万元

关于精神抚慰金问题,法院认为,因胡小明的侵权行为确实对赵莉莉名誉造成一定损害,法院结合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及过错程度等酌情支持1万元。

胡小明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院提起上诉。合肥市中院认为,胡小明至赵莉莉老家用喇叭反复叫喊侮辱赵莉莉的言论,内容极具侮辱性,胡小明侵犯赵莉莉名誉权的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一审法院判决胡小明赔偿赵莉莉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即便胡小明主张的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其也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其自身权益,而不能以侵犯他人权利来达到其维权的目的,其主张的赵莉莉借钱不还并不能使其以上违法行为合法化,更不能以此作为其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合法依据。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王标 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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