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佛山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日发布的《佛山市“南粤家政”服务标准化指导性文件(试行)》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是佛山市首份家政行业服务标准,也是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推出的“南粤家政”服务类标准规范。对家政服务机构经营以及家政从业人员开展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给出了详细规范。

《佛山市“南粤家政”服务标准化指导性文件(试行)》,由佛山市人社局组织标准化技术机构和佛山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等研制。包含了《家政服务机构经营规范》《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母婴服务规范》《居家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医疗护理服务规范》。

按照《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母婴生活护理员、养老护理服务员、医疗护理服务员,年龄均需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其中,母婴生活护理员需是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熟悉母婴服务程序和行业规范要求,具备母婴服务的相关专业操作技能,具有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国家育婴员(师)职业资格证书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不同星级的“月嫂”,《母婴服务规范》提出,一到五星级的母婴生活护理员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提供一星级服务的母婴生活护理员需有1年及以上母婴护理工作经验,或连续看护6个及以上婴幼儿(连续指照料婴幼儿的间歇时间≦2个月(60天)),无差错且客户无有效投诉;提供五星级服务的母婴生活护理员需有5年及以上母婴生活护理员工作实践,或具有连续看护30个及以上婴幼儿经验,客户评价好、无差错且无有效投诉。(作者:景瑾瑾、沈奕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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