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稳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6日对全市广大经营者、行业组织发布提醒告诫书。告诫书要求,广大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行明码标价,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

广大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允许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更不能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同时,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强行销售联票、代收其他费用,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摊位的价格行为,严禁欺客、宰客。

客运服务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价,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要价和变相涨价。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要做好明码标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东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强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杜绝恶性价格纠纷事件发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作者:余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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