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1月21日电 20日,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农业银行崇左分行因未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规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罚款1142.5万元。

公示表显示,农业银行崇左分行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因存在未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规使用个人金融信息、未严格落实银行账户风险监测要求、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对此,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对农业银行崇左分行作出处以警告并共处人民币1142.50万元罚款的决定。

此外,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也对农业银行崇左分行相关负责人分别作出了处罚: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行长梁晓军,对该行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严格落实银行账户风险监测要求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人民币11万元罚款。

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副行长高峰对该行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负有责任,被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个人金融部/个人信贷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总经理钟丽月,对该行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负有责任,被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崇左江州支行行长许亦猛,对该行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严格落实银行账户风险监测要求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人民币11万元罚款。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崇左江州支行行长助理赖学芳,对该行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负有责任,被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此前,广西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千名毕业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立多个农业银行的Ⅱ类、Ⅲ类电子账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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