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5月24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联合发布通告,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同时,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2日至15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各职能部门加大对拆迁、建筑、渣土处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控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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