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扩大控烟成果方面的突破受到关注。

2021年6月,新法就要落地。法律实施还需要哪些配套举措?还有哪些工作应该成为关注重点?

日前,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办的“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的立法政策”线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围绕烟草尤其是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各国立法情况、未保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以及对未来地方立法的建议等内容进行探讨。

从事多年控烟工作的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高级顾问许桂华在会上表示,对青少年控烟,未保法做得全面,而且操作性也比较强,多年呼吁的内容都写进了未保法中,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她也强调,如何落地的问题,关键是执法主体。在她看来,加大执法力度、宣传很重要,特别是对售烟人员的教育,要强调设立标识等方面的内容。

“在多部门执法的情况下,协调部门很重要。”许桂华分析称,今后到底应该将哪个部门作为协调部门,要考虑执法人员、执法权、执法队伍、执法资源的问题。如果执法资源不足,协调部门就会形同虚设。

她还表示,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做更多工作。对典型案件,经媒体发酵和传播,成为社会关注点,处罚后就有示范作用。此外,还要更多发挥公益律师的作用,让各地公益律师和各地媒体合作。

北京市控烟协会秘书长、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崔小波表示,烟草会对孩子的发育造成严重影响,包括呼吸系统、听力发育等等,二手烟对胎儿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在崔小波看来,对未成年的健康保护应该涉及到生理、心理、社会健康三个层面。他认为,目前,国内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研究还不够,有青少年尝试吸烟的数据,但是不知道儿童和婴幼儿被动吸烟的数据。

崔小波强调,从科研操作角度,这些研究都可以进行,但是需要经费,他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研究的投入,甚至加强专业的设置。

另外,在与会专家看来,为保障法律实施效果,未来还应加强地方立法,突破和完善执法机制。

此外,在新法生效前,有关部门应该加强联合宣传,达到广泛普法的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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