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私募行业规范发展水平,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日前相继出手,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提出明确管理要求,要求私募基金聚焦主业,并加强风险防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登记注册机构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通知》指出,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统一使用两种表述办理经营范围登记,且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此前1月8日,证监会曾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证监会表示, 发布《规定》是贯彻落实有关防范化解私募基金行业风险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其将进一步引导私募基金行业树立底线意识、合规意识,对于优化私募基金行业生态也具有积极意义。
自2013年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已登记管理人2.46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规模15.97万亿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3.2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7.88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