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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分类分级综合风险评估,并分类实施监督执法。
市卫健委要求,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分级评估。其中,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确定。
同时,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得出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每3年开展一次。
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对丙类用人单位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施现场检查;对乙类用人单位,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对甲类用人单位,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市卫健委介绍,目前,本市已初步形成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检查平台系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部分用人单位进行了风险评估,系统已录入1970家用人单位相关评估信息,将继续对其他用人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并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