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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吉林市金融办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下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金融系统迅速行动,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金融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多家保险公司进驻受灾乡镇开展工作,已接到各类报案10件,预估损失金额2200余万元。农业保险核定受灾面积约26万亩、预估损失金额5280余万元,其中舒兰市受灾面积约21.7万亩、损失金额4320余万元。舒兰市两家受灾银行机构网点已得到妥善安置。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认真做好防汛救灾应急应对,全面开展投保受灾企业和农户查勘查验与核损理赔,针对灾情开辟理赔绿色通道,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通知》还要求加大灾后重建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应急和专项信贷规模,对受灾企业和农户用足用活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在金融支持中坚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降则降、能缓则缓”原则,推出实用有效的涉农金融服务项目,助力灾后重建和后续恢复工作。同时,《通知》要求强化金融系统行业统筹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受灾地区金融系统正常运转。
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将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科学精准做好灾害应对和查勘理赔,高效开展防汛救灾金融服务工作。
(来源:“江城日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