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舞龙有“布龙”“草龙”两种。1949年前较大的村落都有龙灯队,布龙以竹篾编支架,扎头尾,表面蒙以白细布,有青、红、绿、黑、白等色,绘出龙鳞。龙衣每隔六尺左右系一只圆形竹篓,竹篓缚在一根长约五尺的竹棍上,篓与篓之间用绳索相连。表演者手持竹棍而舞。表演时龙身上下翻滚,往返交迭,有“菊花心”“九连环”“龙门阵”“龙脱壳”“龙打滚”等各种动作。有在龙身中点蜡烛的,舞动时烛头要始终朝上。龙灯分火龙、青龙、白龙、乌龙四种。每条龙由八人执舞,其中一人举龙珠。和舞龙同时表演的还有狮子灯、老虎灯、兔子灯、蚌蛤灯,写着“头牌”两字的四方形大灯等其他彩灯,以及荡湖船等。夏历正月十四日,各种灯饰集合,在锣鼓的伴奏下往预定的方向游行。通常在表演地置“龙门阵”, 把数根竹竿按一定位置插在地上,每根竹竿顶上吊红灯,龙灯在竹竿之间穿梭表演。

龙灯队能受到其他村落邀请前往表演,特别是较远村落的邀请,是声望和地位的证明。邀请者赠给龙灯队钞票、蜡烛、烟酒之类。龙灯队由热心的会首出面组织,自费制作龙灯和其他灯饰,每年出灯后精心存放,备明年使用。参加舞龙可树立声望,男性村民参与踊跃。舞龙中,乌龙被称“大哥”,舞者须是乡间认可的好汉。出灯时,有人对乌龙的主人不服气,会“拔龙梢”(拔掉龙的尾巴),为此而发生斗殴。凡认为居住地风水不好的,特别热衷于舞龙以消灾避难。龙灯队的地位与负责人的声望有关,如张泽封家埭的龙灯队以封企曾为首,有钱有势,有政治势力,他的龙灯队无人敢欺凌。舞龙结束时,须请太保说书,以此“酬谢龙头”。俗信没有这项仪式,“龙就会变成虫”,达不到禳灾降福的作用。舞龙的经费由全村各家捐款,事后用红纸张榜公布。

编辑:韩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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