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4万元公开征集农产品品牌创意等你来投稿
品牌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引擎,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农产品品牌化将成为未来我市农业的新方向和新常态。
近年来,作为传统农业大市的商丘,依托平畴沃野的地理优势和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成功培育塑造了宁陵金顶谢花酥梨、柘城县三樱椒、惠楼山药、夏邑西瓜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全市获得登记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已达到20个,一场从“农田到餐桌”的品牌革命正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悄然发生。
然而,在这形势一片大好的背后,我们也存在着农产品品牌小而散、品牌影响力不大、溢价率不高的“远忧”,努力打造一个全市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变“十个品牌记不住”为“一个品牌能叫响”,已成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全市农产品整体形象,满足广大群众对商丘优质农产品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在如何有效提升农产品品牌辨识度、打造区域公用“黄金名片”,加快构建“公”“私”联动、协同发展的“商味”农产品品牌体系上,我们显然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农业品牌化建设力度,深入挖掘、提炼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创建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系统,搭建品牌矩阵、形成集群效应,助推商丘农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4月6日起,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中共商丘市委网信办、商丘日报社、商丘广播电视台5家单位联合发出“英雄帖”,面向全网公开征集“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宣传语及LOGO标识”。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将发生,一大波浓缩着商丘农业发展模式、传递着商丘农产品良好形象的好作品、好创意已在路上……
活 动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大商丘农业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商丘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商丘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及知名度、认知度,深入挖掘、提升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创建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系统,培育一批全国叫得响、市场信得过的“商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推进商丘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宣传语及LOGO标识”。
一、主办单位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中共商丘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商丘日报社、商丘广播电视台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6日截止
评审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4日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17日
三、征集要求
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基于商丘市特定地理区域范畴,由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主导,由市内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共创、共享、共管、共用,覆盖全品类、全市域、全产业链的区域公用品牌。面向省内外进行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应征作品创意须符合商丘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目标、内涵,符合商丘市地域文化特色,构思新颖,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2.品牌名称要求简单、易读、易记、无生僻字、易传播、有画面感和联想度。
3.宣传语要求精简、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流传。宣传语需与品牌命名的理念相融合。
4.应征品牌LOGO标识作品创意须符合商丘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目标、内涵,商丘市地域文化特色。LOGO标识要构思新颖、形象生动,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容易辨识、便于记忆、推广性强。应征作品须以电子稿JPG格式提交,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
5.应征作品均需附上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6.应征作品须符合《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
7.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投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奖励。
8.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9.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
四、创意参考
商丘农产品公用品牌形象创意可融合传统豫东农耕文明与现代农业发展理念,豫东粮仓的战略地位,绿色农产品的发展理念,藏粮于技的持续创新、藏粮于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粮头食尾的供给保障、农头工尾的产业创新融合等特点进行,也可发散思维创造性发挥。
五、投稿方式
参赛者需提交一整套作品(包括: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宣传语、LOGO标识)参与投稿。发送作品至电子邮箱:dfx8585@126.com。
联系人:牛 超
联系电话:0370—3289976;17838850669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40000元;入围奖6名,奖金5000元/名。
七、权责说明
1.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和入围奖的所有作品,主办方支付奖励后,拥有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将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底稿,不予退稿。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商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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