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比2019年同期增加1次。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从过去五年来看,12月污染通常比10月和11月要重,不排除再次出现重污染过程的可能性。
在生态环境部日前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近期京津冀区域多次空气污染过程,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进入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综合性因素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数次空气污染过程。各地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按照预测预报结果启动预警,有效降低了污染排放,区域实际污染程度较预测普遍减轻一个等级,重度污染过程较去年次数大幅减少、程度减轻。
从污染过程的次数看,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截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比2019年同期增加1次,属于正常波动范围。但今年6次污染过程中,只有2次是重污染过程,其余4次为轻至中度污染。2019年同期出现的5次污染过程中,有4次是重污染过程,1次为轻至中度污染。今年的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从污染程度看,去年5次污染过程PM2.5日均值的峰值浓度平均值为182微克/立方米,今年6次污染过程峰值浓度平均值为167微克/立方米,今年比去年下降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