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了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的相关举措,明确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加强监测监控、推进科学考察和重大问题研究、加强执法监管等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切实加强对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青藏高原跨省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健全公众参与河湖保护机制,积极培育“民间河湖长”、志愿者服务队,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意见》提出了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的相关举措,明确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加强监测监控、推进科学考察和重大问题研究、加强执法监管等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切实加强对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青藏高原跨省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健全公众参与河湖保护机制,积极培育“民间河湖长”、志愿者服务队,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