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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榄香烯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公告指出,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榄香烯注射剂(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榄香烯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
榄香烯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指出,药品“不良反应”应包括11项内容,分别是全身性异常、注射部位异常、血管与淋巴管异常、胃肠系统异常、呼吸系统异常、神经系统异常、心脏异常等;特别关注的不良反应为过敏反应。药品“注意事项”应包括上市后监测到本品有过敏性休克的不良反应报告,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外周静脉给药时容易发生注射部位疼痛、肿胀、发红、硬结或静脉炎等,此时建议停止给药并及时处理。
公告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于2023年11月24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责编:陈龙飞
主编:田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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