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否直接回国使用
如中国公民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领事婚姻登记,可直接在中国内地使用。如中国公民是在国外依法办理的结婚证,不可直接在中国内地使用。当事人应先在当地办妥结婚证的公证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中国内地使用。
涉外婚姻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