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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近期,交易商协会发现部分债券存在发行定价不审慎、低价包销换取市场份额、未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利率区间等发行业务不规范情形。

为进一步提升债券发行规范性水平,严格市场纪律, 防止定价不审慎等行为,交易商协会在现有发行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操作规范,以加强发行业务自律管理,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应遵循公平、公正、有序原则。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等债券发行参与方在发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或发行文件约定,严禁从事违反公平竞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应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得有通过综合业务合作等方式干扰发行定价、违背市场化原则违规指定发行利率(价格)等情形。发行人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设置承销机构比选评分指标,比选评分指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发行利率(价格)挂钩,不得影响发行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

承销机构的债券承揽承做、发行销售等承销业务应与投资交易、同业业务、存贷款(如有)等业务之间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债券承销业务和其它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债券承销业务独立运行。鼓励主承销商为其承销债券开展做市,促进提升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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