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8月2日,在广东深圳的一个小区内,有人居然在用弓箭射杀流浪猫!这样一件“凶残的流血事件”发生在小区内,点燃了一部分小区居民的怒火。

当小区居民逮住射杀流浪猫的男子后问其猫是否是他所杀,面对镜头,男子嚣张承认:“我干的,我干的,满意吗?”语气平淡至极,与小区居民的怒不可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事发后,这名射箭人员被找到,是小区一户业主的儿子。当天下午,该男子的父亲出面致歉,表示男子的外公曾被猫抓伤,他是想安慰长辈才做出此行为。目前,弓箭已交给警方。

视频截图。

有律师表示,虽然流浪猫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无主财产,目前现行法律尚未规定虐待流浪猫的法律责任。但涉事的弓箭属于复合弓,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在公共场所,一旦伤到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流浪动物也不属于野生动物。所以男子射杀流浪猫,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话,并不构成犯罪。

只是目前男子已同意上交复合弓。而且流浪动物在法律上属于无主之物,也没造成谁的财产损失,所以他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综合整理 环球网、映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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