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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八个部分,共22条措施,大力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部分,包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重点领域支持、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等3条措施。《通知》指出,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