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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8岁高中生为买车背着父母低价卖房,能反悔吗?8月15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布这样一起案例。
2022年4月25日,为了购买心仪的摩托车,刚满18周岁的高中生小华经朋友介绍找到了自称“做二手房”的小伍,背着父母将其名下一处78平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小伍,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2022年6月1日,小伍又以57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转卖给小洋,并安排小华直接与小洋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小华认为购房合同显失公平,将小伍、小洋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要求撤销与小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并撤销与小洋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单从表面上看,本案合同的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双方也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但考虑到小华系一名高中生,有限的社会经验致使其对二手房市场及价格缺乏判断能力。相比而言,小伍具有一定房产交易从业经验,其在与小华签订合同时具有明显优势。参考当时相关二手房网站以及司法拍卖对案涉房屋同一小区的价格公示,可以认定本案房屋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
小华主张撤销合同于法有据,依法予以支持。小华在缺乏经验、缺乏判断的情况下,短期内又与小洋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格亦明显低于市场价。该合同的订立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小华要求撤销合同合法有据,也应予以支持。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小华与小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书》,撤销小华与小洋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二审维持原判。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