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以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停车设施提质增效、强化资金土地要素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并提出,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率先向社会开放。
《意见》明确,到2025年,所有城市均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便捷,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总台记者 温晓 缪秋成 殷瑞柯 辜韵璇 罗诗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