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每度降了两毛六。为啥收、收多少,算得明明白白,大伙儿心里敞亮。”齐河县潘店镇西场村种粮大户张振强说。3月14日,张振强把电卡插入射频卡机井灌溉控制器,汩汩清水便通过灌溉软管流向麦田。张振强承包了400亩耕地,当天便有100亩浇完返青水。

“我包的这些地如果纯用机井灌溉,每次浇水可以较以往节约电费1700元左右。如果按照一年浇水4次来算,每年可以较以往节约电费六七千元。”张振强说,“过去每度电收1元,基本电费之外多出来的钱说是损耗和人工费,但附近有的村却比我们村便宜。因为电费问题,没少闹矛盾。”

农业灌溉用电过程中,供电公司管理到其产权处,不能直接管理到户、收费到户。线路的维修维护、抄录电表和收缴电费需要依靠村里的农电工,服务过程中的劳务报酬和用电损耗等只能通过在省里规定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之外加价的方式来收取。农业灌溉用电存在加价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困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近两年来,德州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解决矛盾,理顺体制。

2020年8月,宁津县在全市率先试点,县里牵头成立了由发改、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改革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规范整治全县农业灌溉用电收费行为的实施方案》和《全县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参考办法》,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然后采取“五步法”进行改革,算清线路损耗值,统一确定农电工劳务报酬,综合测算农业灌溉用电终端价格,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实行“一村一价”“一事一议”模式,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向全县推广。

现实的普遍状况,灌溉用电终端价格由用电基本费用+电能损耗值+农电工劳务报酬组成。其中,用电基本费用每千瓦时0.54元。因此,科学合理地确定电能损耗值与农电工劳务报酬是理顺农业灌溉用电价格体制的关键。

“针对农电工工作范围和工作强度实际,结合年度农田灌溉次数、地亩数、电力服务项目与质量、农电工人员数量等情况,确定农电工劳务报酬为每人每天100元。”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负责人吴延筱表示,以此为基础,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测算工作。

以刘营伍乡为例,他们采取了试点村分类取平均值为指导价的方式进行核算。“通过走访调查了解群众意见,并邀请电力部门实地测算,根据实际线损值情况,从高到低选取了孙华门村、老君堂村和周庄村为试点村,通过导线长度和每个变压器理论线损值,得出全村理论线损值,再由理论线损值、上年农业总用电度数以及人工费用等推算出指导价范围。”刘营伍乡政府有关负责人李宪亮介绍,“以孙华门村为例,该村为普通机井灌溉村,理论线损值为23.3%,根据每年灌溉次数在4到5次,计算出灌溉用电指导价范围为每千瓦时0.88元至0.92元。其他村理论线损值在23%左右浮动的,都可以按照这一区间收费。”该乡实行改革后,37个村全部实现灌溉用电价格下调,最高降幅26%,每年可节省灌溉开支17万元以上。

德州各地还从实际出发,多种方式降低农业灌溉用电加价部分。宁津县宁城街道张秀村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新安装变压器2台,改造输电线路3000米,有效降低了线路损耗,线损值由22%降为9%,每千瓦时电价由1元降为0.74元。禹城市梁家镇和辛店镇变电所对灌溉中变压器使用采取随时报停服务,减少了高供低计产生的损耗,每年可为农民减轻电费负担七八万元。针对村农电工劳务报酬,探索实施“一事一议”与竞价相结合。武城县甲马营镇花园屯村农业灌溉用电价格首次改革后,确定本村不同区域执行不同价格(村南0.7元/千瓦时,村北0.8元/千瓦时),后通过竞价方式开展了第二次改革,确定农业灌溉用电价格均降至0.68元/千瓦时,有效降低了村民负担。

“德州探索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新路子,初步构建起公开、规范、贴近实际的农业灌溉用电终端价格体系,切实降低了农民群众的生产成本。”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大山说,德州将进一步探索完善,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加价标准确定方式方法,争取做到多方满意。据悉,截至目前,德州已有6610个村完成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其中3161个村的灌溉用电加价标准降低,占参加改革村总数的47.82%,其余持平,每年约为农民降低灌溉成本1922万元。(马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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