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执行到位40万元,力促案件和解结案。

丁某、陆某与某智能技术公司、胡某退伙纠纷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某智能技术公司、胡某同意丁某、陆某从某智能技术公司中退伙,某智能技术公司、胡某需给付丁某、陆某合计75万元。后因某智能技术公司、胡某未按时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尚余37万元及10万元违约金未支付,丁某、陆某向张家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均有和解意向,执行法官原计划通知双方到法院面议和解方案,但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工作计划,执行法官遂决定利用线上执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该院向被执行人邮寄限制消费令并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约定被执行人支付40万元后该案了结。随后,该院将40万元执行案款通过线上支付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并线上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的冻结、限制消费令等,案件圆满执结。

(刘 斌 刘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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