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毅峰,男,蒙古族,1954年5月生,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1976年7月入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

1971.03—1973.1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郊区榆林公社插队知青

1973.10—1975.10 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铁路技校学习

1975.10—1978.02 呼和浩特铁路局工务段工人、政治处宣传干事,集宁分局政治部、宣传部、干部部干事

1978.02—1984.04 呼和浩特铁路局政治部干部部干事(其间:1980.10—1982.10在内蒙古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专修班学习)

1984.04—1985.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审查处干事

1985.01—1989.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盟市干部处副处长

1989.02—1992.06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盟市干部处处长

1992.06—1995.07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其间:1992.06—1993.09 兼任察右前旗旗委书记;1993.09—1994.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班学习)

1995.07—1998.04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4—2003.0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1996.05—1998.05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3.01—200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2008.01—2011.01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1.01—2018.0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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