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深入排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我省自4月27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工作方案,本次主要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开展检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层面包括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情况等13项检查内容。

企业层面,对于煤矿上级公司,将重点检查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保障所属煤矿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是否及时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制定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时段是否向所属煤矿派驻安全工作组等内容。对于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将检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煤矿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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