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市文明办发布4月份城市交通文明指数。4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75分,比2月减少0.0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93分。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3月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暂停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4月恢复调查工作。由于3月数据缺失,本次调查数据与2月数据进行对比。

4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75分。与2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2.27分,比2月增加0.6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8.04%,比2月上升0.23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45分,比2月减少0.87分,处于“比较满意”到“非常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3.13%,比2月下降2.44个百分点。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8.63分,其次是坪山区,得分为94.84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6.70分。

与2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五升五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龙华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2.97分;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光明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7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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