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公租房住户,东莞市住建局出手规范了!1月5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明确雅园新村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公租房住户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东建住保〔2021〕1号)》(下称《通知》)。市住建局住保科相关人员证实,此标准执行后,公租房承租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在收到部门的行政处理之后,租金就要按两倍市场价——62元/平方米缴纳。

延长期内按市场租金收取

《通知》是面向雅园新村公租房住户发出的。通知称,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规定,公租房承租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需腾退所承租的公租房,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延长期内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租金;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通知》还称,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运营单位)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相关规定,委托广东致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雅园新村住宅住房、社区底商及车位的租金市场价值估价报告》,评估认定雅园新村住房的市场租金为每月31元/平方米。因此,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雅园新村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公租房住户执行上述市场租金标准。

“这个评估报告是专业有资质的公司评估出来的。”1月5日,东莞市住建局住保科相关人员证实,这意味着雅园新村公租房住户如果不符合条件,在收到部门的行政处理之后,租金就要按62元/平方米价格缴纳。但该人员也说,实际实施中,“会给住户一定的搬迁的时间,不会立即收取的。”据了解,雅园新村属于东莞市属保障房小区,根据相关文件,符合廉租房、经适房条件的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月租金分别为1元/平方米、3.69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

此前早有强制腾退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9年,就有不少市民通过问政平台建议应及时清退南城雅园新村不符合条件租用公租房的单位租客。该市民表示,这些单位租客,或是本人不入住而另行出租,或是已经离职又不肯清退,非法占用社会资源。该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还公租房给更多低薪收入人群。

对此,负责管理南城雅园新村的东实集团回应称,2016年底,雅园新村小区在保障房供应得以保证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推出部分空置房源用作宿舍周转房,帮助企事业等单位临时解决其单位职工住宿难问题,租赁期限为一年。东实集团还称,自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以来,申请房源的群众日益增多,故对于原宿舍周转房合同到期的各单位,到期后一律不予续签合同,绝大部分周转房单位在到期后均能配合进行腾退。但仍有极少数单位拒不配合腾退,该公司目前正在开展采取法律诉讼和强制腾退等措施,开展原宿舍周转房房源腾退工作。

上述人员也表示,此前早有按2倍租金收取的案例,也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例,其中,“有人拒绝交租金,也不肯搬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罚了他几万块。”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以后市住建局还会将这些违规案例公开通报。该人员还表示,现在雅园新村公租房房源颇为紧张,只剩下300多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