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日本外务省同日立即召见韩国驻日本大使,对判决结果表示抗议。
据日本电视台8日报道,日本外务省称,该判决结果“考虑到常识、国际法,什么都考虑上也无法接受”。
另据韩联社消息,该诉讼原告为已故裴春姬等12名受害“慰安妇”,她们认为日本政府在殖民统治韩国时期诱骗或强迫她们充当“慰安妇”,于2013年8月提出调解申请,要求赔偿1亿韩元的经济损失。开审后,日本政府以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豁免为由,要求驳回起诉,而原告主张可以追究赔偿责任。另一起对日索赔案的一审也将于13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