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央行福州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12项违规行为,被央行予以警告处分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61.02万元,处6710.02万元罚款,罚没合计6971万余元。
同时,国通星驿时任副总经理施绪扬、时任风险合规部经理何康分别被罚14万元,时任清算部经理林芳、时任研发中心总经理毛宪彬被予以警告,分别被罚5万元,时任市场经营中心总经理谢一鸣被罚7万元。
根据罚单信息,国通星驿12项违法违规行具体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未备案先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