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由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创办的河仁慈善基金会计划出资100亿元投入筹建“福耀科技大学”。据河仁慈善基金会网站所发布的消息,拟筹建的“福耀科技大学”性质为新型公办大学办学模式,在办学发展思路上将以“高水平、小规模、应用型、国际化、市场化”的理念兴办理工类科技型大学。

由企业家创办的基金会办学,在国内并不是第一家,此前于2018年成立的西湖大学就是基金会办学模式。不过西湖大学是民办高校,而此次新闻报道中的“福耀科技大学”则属公办大学。到目前为止,我国公办高校还没有采取基金会举办的先例。与私人基金会关系最为密切的公办大学为汕头大学,属于基金会参与建设、资助公办大学办学,而非直接由基金会举办。

由企业家创立的基金会直接举办公办大学,具有探索意义。基金会办学是发达国家举办学校普遍采取的方式,这种方式可确保办学的公益属性,因为所有办学收入都进入基金会,并用于学校办学开支,举办者不得从办学结余中分红。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如果举办者选择举办非营利性高校,那么基金会办学方式是最优选择。举办者出资(捐资)、政府扶持拨款、学生学费收入都进入基金会,这种办学模式也有助于学校吸引更多的社会捐赠用于办学。而公办高校采取基金会方式办学,即便基金会的大部分资金都来自私人基金会,也可确定学校的公办属性,政府拨款、基金会出资、学费收入、基金会经营收入,都进入基金会,全部用于办学。这会让学校办学有稳定的资金支持,减少对财政拨款的依赖,并有更大的办学自主空间。

据报道,哈佛大学2018至2019年财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校合计净资产约为492.8亿美元,较2018财年增长约23亿美元。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为哈佛大学的办学资源贡献了超过40%的经费支持。按河仁慈善基金会计划出资100亿元测算,保守估计下的收益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能为一所“小而精”的大学提供稳定的办学经费支持。值得指出的是,公益基金会可进行投资活动,采取稳健的投资方式使资产增值。《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其实,不仅基金会捐资的高校可以采取基金会办学方式,政府投入为主的公办高校也可以采取基金会办学方式——由财政出资建立大学基金会,由基金会举办大学,基金会作为董事会负责制订学校重大战略。这将增加学校的财政独立性和自主权,在使用大笔经费时,通过基金会董事会审批即可,不需要再向政府部门申报,不必再把过多精力花在申请办学经费上。另外,由于采取基金会办学模式,使用经费公开透明,可拓宽财政拨款之外的办学资源。

由此,河仁慈善基金会与当地政府就基金会办学的公办大学模式,是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面的一个重要途径,它的改革探索价值,或远不是增加一所高校所能概括的。(作者:艾萍娇,系教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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