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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三个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依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平安建设良性循环。特别是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努力创出黄龙检察品牌。
把服务企业贯穿于工作的始终。2023年4月,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先后对涉案的煤矿、燃气、旅游等企业进行调查走访,在办案的过程中,主动服务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法治宣讲,座谈等方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帮助企业实现保环境、重安全、促效率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监督。近期,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立办行政机关对企业在环保、用地、安全生产等方面违规问题未依法履职案件3件,联合相关行政机关与涉案企业共同开展诉前磋商活动,通过座谈,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共同商讨整改措施,运用给予宽限整改期、轻微行为以教代罚等柔性手段解决企业违规问题,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双平衡。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护航。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主动与行政机关协作沟通,增强公益诉讼办案合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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