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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李行行)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法院中观人民法庭通过“执前调解”模式,圆满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兑现,实现案件办理由“案结事了”向“案结事好”转变。

据悉,今年2月,邬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肖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若被告于2023年3月31日前履行,则只需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若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需偿还本金及利息。

“法官,今天是我们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了,我该怎么申请执行?”电话中,当事人着急地向承办法官咨询。3月31日21时许,原告邬某某打电话告知承办法官被告肖某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想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邬某某诉求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日即是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按照调解协议,凌晨后被执行人应当偿还借款及利息。为减轻群众执行诉累,减少立案“进口”,增加纠纷源头化解“出口”,执行法官决定启用“执前调解”模式,提前介入纠纷,便立即联系被告肖某某,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肖某某当晚便兑现了60000元案涉款。至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以化解,既高效率、高质量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大大减轻了被告的支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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