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2023年5月10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食品条例2023年第2号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6月9日。主要修订内容为:(1)补充规定脱脂牛奶标签上应在显着位置使用加粗字体标注“2岁以下婴幼儿不适合食用”字样;
(2)修订巴氏杀菌牛奶的加工工艺描述;
(3)修订添加麦芽粉牛奶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即除调味剂外,不得添加其他食品添加剂;
(4)修订复原乳定义,并规定其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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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食品条例2023年第2号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6月9日。主要修订内容为:(1)补充规定脱脂牛奶标签上应在显着位置使用加粗字体标注“2岁以下婴幼儿不适合食用”字样;
(2)修订巴氏杀菌牛奶的加工工艺描述;
(3)修订添加麦芽粉牛奶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即除调味剂外,不得添加其他食品添加剂;
(4)修订复原乳定义,并规定其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