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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高考环境的通告

为进一步综合整治高考环境,市政府决定,在考生备考和考试期间禁止工业噪声、建筑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市场噪声、交通噪声等各类噪声干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噪声时间:2023年6月1日至10日,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考试期间全天(6月7日至10日)。

二、禁止各类噪声区域:全市城区、各县县城(包括石文镇)的居民区及考点周边。

三、全市各单位和市民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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