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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中社6月5日讯,近日,北京证监局称,经查,信达证券(601059)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二是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违规投资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收(受)益权,个别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未落实主动管理职责。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1号,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1号,以下简称《运作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称,张延强作为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按照《资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运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张延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