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据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6月5日,该院对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唐某处以罚款2万元。

案情简介

某银行与某钢管公司、唐某、周某、崔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7年5月2日判决唐某对某钢管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某钢管公司、唐某、周某、崔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各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某银行因此提交撤销执行申请。2021年3月8日,法院根据某银行的申请恢复执行,扣划到部分款项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唐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唐某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的行为。6月2日,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唐某进行谈话。6月5日,被执行人唐某陈述,其为了工作,确实有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事实,是托朋友帮买的机票,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飞机,其现在已经认识到错误。根据唐某的行为情节、经济能力及悔过表现,法院作出处罚并限期缴纳。唐某当场表示对罚款决定无异议,自愿接受法院的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限制高消费是解决“执行难”的强有力措施,被执行人应严格遵守限制高消费令,不得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只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编辑 陶娜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