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年起,上海在部分领域禁用或限用塑料制品。新规实施近一周,沪上相关经营者落实的情况如何?

餐饮还在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新规禁止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然而一些商户至今仍没有实际行动。

今年元旦期间,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曾对区域内部分商户落实禁塑限塑新规的情况进行过检查,但昨天下午,在漕宝路日月光商场内,记者还是发现不少商户没有遵守新规。如“遇见小面”“娃哈哈”“鲜之恋情”“半仙豆夫”等餐饮单位,遇到需要外带餐饮的顾客或打包外卖时,均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昨天,记者还跟随闵行区梅陇市场监管所和黄浦区打浦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部分商户进行了检查。

根据新规,集贸市场应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2023年底,才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在闵行区的陇西市场和黄浦区的蒙西菜场,记者注意到,摊贩们仍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但价格均向消费者公示。除此之外,上述两个市场还免费提供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而使用的连卷袋、保鲜袋,这类塑料袋不属于新规禁用或限用的对象。

集贸市场管理方担心规定多变

在检查过程中,商户还反映了一些问题。

“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明确一下,怎样做,才算是规范和限制使用了塑料袋。”陇西市场场长许军表示,他们2016年迁址重开后,一直贯彻落实上一轮“限塑令”的要求,不再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袋,但这一轮具体怎么做,自己和很多同行心里都没底。

许军坦言,市场内的塑料袋是管理方统一采购后发给摊贩的,一般每两个月采购一次,每次采购数量超过30万个,担心规定有变化,哪天突然要求市场像商超那样禁止使用任何一次性塑料袋,那已经采购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就不能用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执法目前仍以劝导教育为主

新规的彻底落实,离不开监管执法的威慑和倒逼。记者发现,从监管执法角度而言,新规有不甚明确之处。比如,如果相关经营者做不到禁用或限用塑料制品,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新规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2020年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决定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本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职责。

但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上,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代商务部门立案查处相关经营者,目前还没有明确,因此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营者,仍以劝导、教育为主,将来具体怎么做,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或启动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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