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我国的各项事业发展。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无不证明,依法治理是最为可靠和稳定的治理。我们党对法治的治理认识和实践探索,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导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全面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现实问题的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这就要求我们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发挥着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二字,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通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定位越来越精准,举措越来越到位。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升级版”,不论在法治理念上还是在战略布局部署上,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是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作者:金进,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民商诉讼一部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