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5家商铺被立案调查。

8月11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全区外卖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网络监测时,发现外卖平台内“聚味阁崇明味道”(上海美丰商业有限公司宛平南路分公司)在网页点餐页面中展示“清蒸长江仔鱼”。该局立即对“聚味阁崇明味道”(上海美丰商业有限公司宛平南路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菜谱菜单中有“清蒸长江仔鱼”菜品,而进货单据显示采购的原料为“仔鱼”,原料来源地为农贸市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在外卖平台相关网页及菜单中标注“长江”字样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4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全区外卖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网络监测时,发现外卖平台内“龙华人家”(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人家餐厅)在网页点餐页面中展示“长江鮰鱼”。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龙华人家”(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人家餐厅)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菜谱菜单中列有“长江鮰鱼”菜品,而进货单据显示该公司采购的原料为“鮰鱼”,原料来源地为水产批发市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在外卖平台相关网页及菜单中标注“长江”字样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25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行动执法稽查中发现,宝山区芷鑫酒楼内正在展示水产品杂交鲟鱼,并将其作为从事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的原料使用。经查,当事人在8月25日当天购进杂鲟2条,但在采购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也未索取相关票证,从而无法实施追溯管理。经查明,当事人采购的杂鲟作为用于食品经营的原料,既无法提供购物凭证,也无法证明其合格来源,其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24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局分派线索,反映上海富策食品有限公司在某网店销售“长江鮰鱼鱼鳍”。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在某平台开设“兴益冷冻”网店,其网页宣称有“长江鮰鱼鱼鳍”销售,但实际销售的产品为白鲢鱼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3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中街山路118弄88号的崇明县怡祥居酒店在某电商平台内的店铺中展示一款推荐菜“长江刀鱼”。经查,该公司菜单中并不存在该推荐菜品。当事人发布该“长江刀鱼”推荐菜是为了招揽人气。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7月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448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256家次,检查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8121家次,检查餐饮单位12116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70万余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06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506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80条。与公安、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4次,立案查处5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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