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迈入倒计时,金融领域反腐风暴仍在持续,银行领域清肃行动更是自上而下,“不留死角”。12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继庄存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在建行客户企业投资参股、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给予郭继庄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青海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上述案例仅是监管层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的冰山一角。据安徽纪检监察网11月27日消息,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代伟以及原副行长张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24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3日,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名银行系统高管被查。“落马”的高管中,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均有涉及。梳理银行系统被查人员违法违规案例,都有一个突出问题:与客户发生权钱交易,未来如何堵住贪腐漏洞,成为监管和银行需要持续建设的课题。

1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微显示,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随着派驻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包括各大国有银行、国开行等共15家中管金融企业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相应监察权。中管金融企业反腐利刃出鞘,改革的制度红利持续释放。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今年以来截至11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工商银行各级纪检机构立案681件,给予党纪处分327人,对18人采取留置措施。派驻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通过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的模式开展执纪审查,在实际工作中治理效能不断显现。

“由于银行业包含特有的潜在系统性风险,而相当一部分的腐败问题又涉及到资金违规运用,也会损害银行的风控工作,因此银行业的反腐问题很可能比其他行业来的更关键。”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陶金如是说。近年来监管网络愈加细密,识别和捕获隐蔽性更强的腐败违规行为的能力在加强,后续需要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和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关注重要岗位、重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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