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公安交警在主城区专门设立12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岗”,让违法者就近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净化路面通行秩序宣传教育活动。并釆取“朋友圈”监督,担任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方式让违法者的交通安全“入耳、入脑、入心”。
针对部分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陋习,执勤人员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岗的作用,向其详细阐明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其危害。随后,让违法者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图片发到个人微信朋友圈来集赞,发挥朋友圈的监督作用,令其“羞”而为之。(葛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