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3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资产抵押情况


(资料图)

根据沈阳旺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旺大”)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拟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650万元(大写:陆佰伍拾万元整),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具体金额、利息、使用期限等以沈阳旺大和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签署的正式借款合同为准。

沈阳旺大拟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650万元,以沈阳旺大名下位于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五街8-2号的房产抵押担保,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财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抵押用于旺大集团及所属企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是申请授信的基本需要,取得该授信额度能更好的改善旺大集团及所属企业的经营和资金的运作。

三、董事会意见

旺大集团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旺大申请农商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贷款申请及资产抵押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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