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无法执行应该如何操作?

即使劳动者赢得了仲裁,但也可能会面临着仲裁无法执行的情况,这时候劳动者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导致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在仲裁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将劳动者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劳动者还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含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劳动者可以向上述两地法院的任何一地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

既使用人单位“老板”下落不明,劳动者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但可能采取在报纸上向用人单位公告送达开庭日期等特殊方式送达。用人单位在通知的开庭日期未到庭应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作出仲裁裁决书,并具有与其他裁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不执行劳动者如何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不执行,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