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股东未公告就“偷偷”减持近30亿元,随后违规减持方只是发布了一份道歉公告。本栏认为,对于违规减持应该有更为严格的处罚,如果只是一份道歉公告就能解决,那么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大股东违规减持,到时候被伤害的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没有经过公告,也没有等待15个交易日,直接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这与正规按照流程减持有很大的不同,这样出其不意的减持,二级市场投资者毫不知情,只是按照正常的逻辑应对。假如投资者事先知道原始股东要减持股份,一定会有一部分投资者先行卖出,即使是看好药明康德,也可以等待股东完成减持后再重新买回。然而现在股东不吭不响直接就把股票卖了,卖出的价格处于高价区域,最直接的差异就是股东多卖了好多钱,而这些多出来的钱,都是二级市场投资者支付的,所以本栏说,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直接损害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权益。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解释说,因为他们的工作人员不清楚还需要公告,需要等待15天。这个理由可能是真的,但是这并不能用于免责,该有的处罚和赔偿还是应该有的。

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损害不能只是道歉,要有真金白银的补偿。至于监管层的处罚可以由监管层按照法律法规确定。但绝对不应该只是一份简单的道歉公告就能了事。

关于如何补偿投资者的问题,本栏认为可以按照相关股东启动减持开始到事件曝出后的第一个非跌停板的正常交易日的收盘价,凡是持有药明康德并且发生了投资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该股东索赔,因为他们都有可能受到了该股东偷偷减持的损害。

当然这样的情况,相关股东可能赔不起,另外一种办法就是要求相关股东重新买回偷偷减持的股票,再自愿锁定一年,然后再次减持时必须要按照规定合规减持,一卖一买之间如果有亏损,由该股东自行消化,如果有盈利,则归全体股东共有。

此外,本栏还建议,交易所能否从技术上杜绝偷偷减持的可能性,对于限售股可以做出一个标记加以锁定,等到解禁后转换为一个新的标记。定义为解禁但不能卖,然后等到公告了也等待15天了,则按照公告的数量标记为可以卖出的持股,这样一来,就算股东想要偷偷减持,也无法做到。

实际上,大股东的违规减持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还对上市公司的形象产生巨大的负面冲击。虽然股东和上市公司是不同的主体,但大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却可能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好的印象。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从严从重处罚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减持,很可能被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效仿,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一份减持公告能值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是相当划算的一件事情。

(作者: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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