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措施让农民“钱袋子”鼓起来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4%
随着多项促农增收政策措施的落实,衡阳市农业发展持续向好,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02元,增速14%。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大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农村改革创新力度和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农村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从收入构成来看,2021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6482元,占比53.12%;经营净收入2362元,占比19.36%;财产净收入294元,占比2.41%;转移净收入3064元,占比25.11%。
为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下一步,我市将着力采取六项措施。
推进目标任务清单化,进一步压实责任。印发《衡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任务分解》,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30条贯彻措施之一,明确了县(市)区和各部门责任。
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经营净收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提高农村居民的经营收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以产业链价值链的延伸推动农民收入的提升。探索企业与农民的合作形式,通过“保底收益+盈余分红”“托管服务”“合作社+订单”等多种模式,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实现农村居民稳定增收。
推进服务精细化,提高工资性收入。加大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培育职业农民,增强农民务农和择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工资水平。大力发展农村能人经济,加强技术、经营、管理、销售各环节的教育培训,以农村能人带动农民增收。加强创业帮扶,对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农民,强化帮扶和指导,让农村居民由“收工资”变为“发工资”。
推进保障精准化,提高转移净收入。积极落实种粮补贴、生猪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做到符合政策的应补尽补,增加农民转移净收入。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保障措施,加强低收入人群监测和针对性帮扶。大力发展涉农保险,逐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农村居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推进资源资产化,提高财产净收入。着力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引导广大农户采取入股、出租等方式流转土地,让农民获得更多收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运营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重点用于能够有效带动农村居民增收的项目和改善农村公益事业,收入水平较高的村可适当采取分红的方式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推进城乡一体化,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区域重点城市为契机,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提高对城郊和周边县市的辐射力,推进以城带乡。加强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小城镇经济,充分发挥小城镇连城带乡的作用。(作者:许珂 罗林丽 谢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