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有什么?

1.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

2.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

3.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

票据抗辩权行使会有限制吗?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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