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指的是在居民个人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进行“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开始,目前有十多个省开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操作流程:


【资料图】

一、下载个税APP,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注册和登录,已经注册过的直接登录即可;

二、在个税APP首页点击“我要办税”或“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页面;

三、阅读申报须知,根据年度收入多少选择简易申报与标准申报(年收入不超过6万的选择简易申报,超过6万的选择标准申报);

四、核对各项数据是否无误,若无误即可点击“提交申报”:如若存在应补税额,且不符合免申报条件需要点击立即缴税进行缴税;如多缴了税款或满足退税条件,可点击申请退税。

五、然后选择银行卡/添加银行卡,即可完成申请,经由税务审核、国库处理,最后会将税款退回到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内。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是在次年进行,所以2020年进行的是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纳税人申请退税。

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要办理;

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低,也不需要办理;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纳税额一致;

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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