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珠海市民政局获悉,珠海市决定组织开展首届“珠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本次表彰活动设置慈善楷模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奖、最具影响慈善项目奖4类奖项,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慈善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等均可参与。
据悉,“珠海慈善奖”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120个。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党政机关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其中,慈善楷模奖20个,表彰在全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奖30个,表彰向全市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市内外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奖30个,表彰向全市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市内外个人;最具影响慈善项目奖40个,表彰在全市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
有意参评“珠海慈善奖”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可在接受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推荐截止日期前未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补齐材料的,视为无效推荐。
据悉,珠海市人民政府将发文公布“珠海慈善奖”获奖名单,9月份召开“珠海慈善奖”颁奖大会进行集中表彰。(作者: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