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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五级:90分以上为A级,90分以下至80分以上为B级,80分以下至70分以上为C级,70分以下至60分以上为D级,60分以下为E级。
《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直接评定为E级:(一)拒绝或者阻碍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隐瞒公司治理重要事实、资产质量等方面的重大风险;(三)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循环注资、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或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违规关联交易,严重影响银行保险机构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真实性;(四)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隐形股东、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行为规避监管审查,控制或操纵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五)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长期(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召开或做出决策;(六)出现兑付危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形;(七)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的情形。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