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8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玉塘街道一新冠疫苗接种点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女子在使用身份证登记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其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不符,怀疑其使用假身份证。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民警的询问下,李某(女,47岁)承认了自己使用的是假身份证。
据调查了解,李某曾在惠州一工地工作,因嫌工作累,收入低,一直想找份轻松点儿的工作。2020年8月,李某在工地上遇到了一名陌生男子,聊天中李某打听到一工地在招开吊笼的工作人员后便跃跃欲试。但根据应聘要求,李某不符合条件。正在李某犯难时,这名男子伸出了“援手”,称可以帮李某办理假身份证,为了能应聘上这份工作,李某接受了男子的“帮助”。半个月后,男子将做好的假身份证给李某,李某拿着这份伪造的身份证应聘上了心仪的工作。怕被工地的同事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李某在后续的生活和工作中一直使用这张假身份证。目前,李某因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假证来源正在进一步深挖中。(作者:郭起、向佳佳)